杨陵区卫计局关于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工作流程
办理依据 |
根据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当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卫生系列证书的相关通知、规定 |
受理单位 |
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申请办证条件 |
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
办理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返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工作单位或学校印章) 2、准考证复印件(如准考证丢失,个人写丢失证明,证明上写清准考证的真实信息,并加盖工作单位或学校印章) 3、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4、另交与准考证同一底版小2寸照片1张 |
送交材料及领取证书地点 |
1、陕西医科学校考生卫生资格证书办理由学校统一办理,请学生按照下面《办理资格证书所需材料》要求自行将材料备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送往学校,证书办好后由学校领取,卫计局不受理个人。 2、其他考生办理及领取证书地点: 杨陵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原群众工作大院)卫计局窗口 |
办证递交材料时间 |
每一年度考生当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办证通知后在法定工作日内可随时向卫计局提交办证材料 |
咨询电话 |
029-87015348 |
工作流程 |
个人/学校根据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相关通知可随时向卫生局提交办证材料--卫计局在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规定办证时限内统一递交办证材料--卫计局在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规定领证时限内统一将证件领回--卫计局在证件领回后的第一时间开始发放 |
办理时限 |
卫计局在收到无异议的办证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收费项目 |
注意事项 |
1、务必按照样表填写,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者,本次不予以办理证书。 2、表格栏里“证书编号”此项填写请看下面填表说明第21条; 3、《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杨陵卫生网或杨凌人事人才网下载 |
注意:相关表格文件请到“表格下载”板块内查看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