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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杨陵区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可 享受门诊免费治疗

今年,杨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开展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门诊治疗补助工作,主要针对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六类确诊患者,加强救治救助,减少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心领导和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依法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印发了《杨陵区关于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门诊服药治疗补助的通知》。通知提出,城乡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因精神疾病在定点救助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可享受免费取药、做相关检查。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牵头责任人,充分调动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力量,开展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排查工作,使患者真真切切享受政策。救助标准为: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费用1400元/年/人,分四次取药;专项检查和复诊费用260元/年/人。

三、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指定杨陵区安宁医院为定点救助医疗机构,对所有符合要求的严重精神障碍贫困患者实行一人一档制,按月向疾控中心上报工作进度。建立起协调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做到公平、公正,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患者身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