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卫计局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一、审批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公布陕西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通知》、(陕卫监发〔2011〕331号)
二、受理单位:杨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公共场所行政许可、监督范围
纳入我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7类22种)
1、宾馆、旅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四、申报所需材料
新办证【所交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复印(图纸除外)】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3、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营业场所带标准尺寸的平面示意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8、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9、生活美容店需提交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单。
变更
生产经营者变更卫生许可证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等其他内容的,应提供:
1、变更申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
4、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
5、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提供新法人产生的有关文件、材料(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的有关文件、新旧法人代表签名、盖章的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办理地点:杨陵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87015348监督电话:87012361
八、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窗口缴费、领证。
九、办结时限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证。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1、卫生许可证评审费:按注册资金额分类计算
<1万元每户100元
1万—20万元每户200元
>20万元每户300元
2、空气质量监测费
每一个样87元
收费依据:
陕价费发【1997】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