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杨陵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杨政办发〔2013〕54号),现将我区《卫生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和任务责任书》予以下达,请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13年医改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6月12日
杨陵区卫生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和任务责任书
一、主要任务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合疗办负责)
1.巩固好全民参保成果,基本医保参保、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
2.落实好财政补助政策,把2013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65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稳定在75%。
4.落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完善困难人群疾病救助制度,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全面开展门诊救助。
5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完善新农合市级统筹和医保门诊统筹。
6.推进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和省内基本医保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7.尝试采取重点科室、品牌科室建设及合作办医等方式,提升全区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门诊量和住院率;村卫生室重点提升村医素质,规范从医行为,强化监管。(局办公室负责)
8.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固改革成果。(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
9.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制度。(合疗办负责)
1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做好乡镇卫生院的人才培训,确保每个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监督所负责)
11.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适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监督所负责)
12.落实好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办医。(局办公室负责)
(三)推进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3.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运行管理,完善揉谷、大寨、杨村卫生院的设施条件,配齐医务人员,尽快正常运转。(局办公室负责)
14.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远程会诊系统。(合疗办负责)
15.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局办公室负责)
16.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农村急救体系建设。(局办公室负责)
17.做好妇幼保健院运行管理工作。(妇保站负责)
(四)强化“三统一”药品供应工作
18.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巩固药品“三统一”实施成果,完善药品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制度,加强“三统一”药品配送环节的监管。(药品“三统一”办公室负责)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9.做好10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着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项目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其中村级不低于40%。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继续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疾控中心、妇保站、监督所负责)
20.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对村医补助进行公示。加强对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补助经费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疾控中心、妇保站、监督所负责)
(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运行管理
21.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管理,协调示范区医院进行业务指导,并派驻医务人员。(局办公室负责)
22.加强医药卫生基层基础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的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投入正常运行。(局办公室负责)
(七)抓好医疗水平提升工作
23.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管理。尽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门诊量和住院率,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提高村医素质,规范从医行为,切实为基层提供基本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局办公室负责)
(八)抓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24.针对引进医疗卫生人才难的问题,研究制定鼓励大学毕业生、执业医师到杨陵区工作的政策措施。(局办公室负责)
25.加强全科医生的培养和管理,确保培养的全科医生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局办公室负责)
26.尽快落实全区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招聘20名医务人员,使各乡镇卫生院能够正常运转。(局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要求
2013年度医改主要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底。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单位内部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项目工作同志要具体负责。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杨陵区2013年度医改工作任务责任书,细化目标,狠抓落实,确保2013年医改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建立信息报送和医改进展情况月报、季报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做好医改实施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1条以上。
(四)建立完善医改工作考核制度。各单位要定期对所承担的医改项目工作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季度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
(五)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医改的方针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医改进展情况,更好地接受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客观反映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改革、支持改革。
卫生局将依据各单位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提请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并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和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