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政府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的通知

各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杨陵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卫生局党委印发的《卫生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经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孙建峰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岁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红霞党委委员、合疗办副主任  

成员:崔文波、袁伟松、张彦辉、各镇办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各相关医疗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彦辉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徐汉卿、李康。 

二、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 

组长:吴红霞 

成员:徐汉卿、李康、徐振鹏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工作职责 

1.传达中、省、示范区和区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按照阶段划分认真组织实施卫生系统教育活动的实施,同时审核督导各支部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并督促抓好落实; 

2.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掌握活动中有关重要情况,及时和区委活动办督导组取得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3.完成区委活动办督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中、省、示范区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按照阶段安排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严格工作标准。督导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简化动作,不降低标准,不徇私舞弊,不搞上下变通,要稳扎稳打,步步推进。 

3.严明纪律。领导小组和督导组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好的作风带给基层,把好的形象留给群众,努力成为践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的表率。 

杨凌区卫生局党委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