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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安委办发〔201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刻汲取杨凌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16”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区安委办制定了《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转发各企业组织实施。      

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7日      

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遏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杨安委办发〔2018〕16号)要求,现就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一是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现企业全覆盖、从业人员全员培训,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相关要求,提高安全素质,杜绝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三是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升企业安全监管能力。五是建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自查范围

(一)密闭半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自查内容

各企业要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69号)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辨识本企业有限空间风险,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修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杜绝盲目施救。      

(一)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各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台账。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台账内容。

(三)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各企业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特种作业人员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完善有限空间通风、检测、防护等安全设备。各企业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要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五)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要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六)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各企业要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七)加强承发包安全管理。各企业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要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23日)。各企业要结合全区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立即开展自查自改,要对照自查自纠内容和“附件”表的要求,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做到应查必查,查必彻底,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改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各企业要按照“严、细、实和全覆盖、专业化”的要求,组织人员,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确保“五落实”,认真进行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10)。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回头看”,逐一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潜在的矛盾、问题,提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要细化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堵塞安全管理漏洞,逐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各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自查自纠表要于6月24日前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区安委办。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务必做到全员培训,使企业员工熟悉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及防范措施要求,切实增强企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抓好集中整治。各企业要抓住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行动缓慢、不按规范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和违法违规作业行为、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走过场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对不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导致发生事故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杨陵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2.杨陵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表      

3.杨陵区企业有限空间基本情况统计表      

4.杨陵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检查情况汇总表      

5.杨陵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杨安委办发2018-17号附件1至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