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推进在建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必须备齐必要的防疫物资,要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方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同时要成立建设项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等,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在本项目工地发生和蔓延。
二、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加强项目风险研判,认真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和开展开复工前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自查,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临时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火灾隐患等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对进场人员开复工前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等交底,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严禁擅自开复工。对近期拟开复工项目,将简化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程序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可以允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先开复工,待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执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
三、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所有开复工项目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时记录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出场信息,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不能实行封闭管理的工程项目,要明确施工区域,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管控人员流动。
四、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改,要安排专人重点对工地进出车辆冲洗、道路是否硬化、物料是否围挡覆盖、现场否进行湿法作业、集中堆放土方是否覆盖、裸露地面是否绿化或覆盖、是否落实洒水清扫或雾化降尘措施、现场是否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等进行全面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