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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二十四届农高会前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杨政建发〔2017131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第二十四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将于2017115日至9日在杨凌举行,按照区委、区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第二十四届农高会筹备工作的安排意见》(杨办发〔201780号)要求,自即日起,我局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拉渣土车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拉渣土车及安全管理,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各项目要紧紧围绕本届农高会“一带一路助推农业现代化”的主题,在建筑施工围挡等显著部位张贴、悬挂宣传喷绘、横幅,并及时将宣传情况照片上传杨陵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微信群。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第二十四届农高会前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拉渣土车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长:马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邓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 

员: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全体人员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

辖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的有关要求,重点对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是否封闭围挡施工;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是否硬化,其余场地是否绿化或固化;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是否覆盖;出入口是否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是否有洒水清扫或雾化降尘措施并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是否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是否及时清运、出工地拉渣土车是否覆盖等。

2、检查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深基坑(槽)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备案手续等、日常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及《示范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6个百分百有关要求,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工地内所有易产生扬尘的部位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特别是进出运输车辆、拉渣土车、现场裸露土方必须覆盖,各出入口必须硬化,并按要求配备冲洗设施,严格落实进出车辆冲洗制度,不得带泥上路。

2、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重点对脚手架、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高空坠落、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等方面进行监控,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3、各在建项目要提前做好施工工序安排,备好施工用料,农高会期间所有物料一律停止拉运。

我局将持续对全区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拉渣土车及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处以5-10万元罚款;对现场安全隐患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的项目负责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区通报,同时列入杨陵区和杨凌示范区不良行为企业库,通过杨陵区公众信息网、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禁止在杨陵区及杨凌示范区域内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