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昊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建设的钢构厂房项目,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区建筑市场秩序,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保障工作。否则,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