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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三批建筑施工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全面深入开展“无黑无恶”行业领域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管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行业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问题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整治和预防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第三批建筑施工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区住建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长:石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创亮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区质安站全体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办理及安全检测情况;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情况;租赁、拆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检查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建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的安全可靠性及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情况及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建设手续办理及按规定概算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情况;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情况;检查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支护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检查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及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情况;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办公和临时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及灭火器材配备情况;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及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及方式

第三批建筑施工领域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3月20日开始至2020年5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按照整治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在各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大排查,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账,集中治理突出问题。

(三)“回头望”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从严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16日至5月20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工期,杜绝因盲目赶工期而造成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审核脚手架、深基坑、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要严把起重设备安装、验收、使用、拆除关;各施工单位要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观看事故警示教育影片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突出重点,动态监控好现场危险源,要从制度上、措施上做好预警预控工作。

(二)加大惩处力度。检查中要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销号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进行销号。对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乱点乱象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责任人采取约谈警示、行政处罚、职业资格证书扣分,同时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对项目责任单位给予严肃处理,进行全区通报,列入杨陵区不良行为企业库,并禁止一定时间内在杨陵区域内参加招投标及承揽新的工程等处理。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