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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现将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杨管市政发〔2017〕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杨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杨陵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杨安委发〔2017〕3号)精神,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今年是全国和全省重大政治活动集中举行的年份,党的十九大将在下半年召开,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于5月7日召开;今年也是示范区成立20周年,示范区共建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也将在杨凌举行。各燃气企业要按照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杨管市政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全面动员,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规定,全面、细致地对所属的各类站点设施、管网设施、设备及管道保养、检修维护以及瓶装液化气等情况进行自查;各燃气企业还要对其用户进行上门检查。要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并及时上报我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燃气企业要通过发放资料和播放安全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采取上门宣传等手段,向用户开展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用户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对违法违规行业和不安全的用气行为进行直面曝光,通过典型事例进一步引起社会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高度关注,为安全大检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落实,不走过场。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大检查的实效性,要站在保安全、保民生的高度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专业检查组,对瓶装燃气供应站销售使用、燃气餐饮用户、燃气取暖锅炉、燃气管道设施、大型商业用户等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具体电话通知。对检查发现自查不彻底、搞形式、走过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存在违规经营的行为,坚决从重予以处罚。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九次省部共建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燃气企业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落实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保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控制、及时救援,切实减少损失。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杨凌示范区市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杨管市政发〔2017〕33号)。

 

   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