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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开展第三季度物业服务大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为广大业主营造和谐的宜居环境。10月初,区住建局组织各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区内28家物业服务企业所负责的50个商住小区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小区的建设单位未依法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未将小区开发建设及配套设施的图纸、文件等资料及物业办公用房等移交给小区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岗位,配备人员,存在一人多岗多责现象;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标准配备物业用房;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小区的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未建立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应急预案,管理流于形式;部分小区供电系统中没有漏电保护器,备用发电机长时间未进行调试,二次供水无水质化验报告,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无健康证,设备房环境卫生较差,电梯管理员人证不符或不在岗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向物业服务企业指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对照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逐条逐项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缓资质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