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城市规划区以外) |
|||
依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 |
|||
前置条件 |
1.编制完成选址论证报告 2.土地部门预审意见 |
|||
申报材料 |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4.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5.环保部门的环评初步意见;(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6.提供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限文物保护区、控制区范围内,复印件1份,原件供核对) 7.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原件1份) 8、项目拟选址位置示意图及初步总平面图(同时提供电子版); |
|||
办理流程 |
1、递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对申办单位提供的资料和递交的申请表进行要件审查 3、对选址进行技术审查,组织公示、听证或项目选址论证; 4、根据需要,提交区政府领导或有关会议审议 5.申办单位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
办理地点 |
住建局办公室 |
|||
责任领导 |
邓屹 |
|||
联系人 |
罗丽君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29-87012504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