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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为救助的野生动物猕猴找到了新家

 近期,区自然资源局会同示范区公安局查处了一起野生动物案件,查获非法收购的野生猴子一只,经鉴定涉案猴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猕猴。

 3月4日,自然资源局安排工作人员将救助的猕猴移交富平县中华郡虎园,为它找到了新家。

 下阶段,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清风行动”,严查辖区内野生动物猎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