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杨陵区民政局主要承担全区灾情统计、灾民生活救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指导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城乡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工作、乡、村两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域变更的审核报批、社会福利工作、全区老龄管理、主管殡葬以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4个,杨陵区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杨陵区救助管理站、杨陵区社会福利院、杨陵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除民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财务挂靠局机关外,其余3个单位,均实行财务独立核算。我局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完成2019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临时救济、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申报、审核、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2、完成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资金发放及军休人员、退役士兵的接收及技能培训等工作。3、完成我区孤儿、困境儿童及高龄老人补贴的发放工作。4、按时完成城市社区“两委”补贴发放,按时拨付社区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加强村务公开管理,强化监督检查。5、完成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登记审批、年检及党建工作。6、做好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7、加强福利院规范管理,完善基本设施配套,做好五保老人、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及特教康复和手术治疗工作。8、努力完成招商引资任务。9、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01 |
杨陵区民政政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
02 |
杨陵区救助管理站 |
03 |
杨陵区社会福利院 |
04 |
杨陵区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根据我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对大额专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试点,我单位本年度涉及绩效评价10笔,涉及金额1595.45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为20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7.01万元,下降了4.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减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87.01万元,下降了4.1%,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87.0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3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减少87.01万元,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035.15万元,支出预算为2035.15万元。收入和支出预算较上年均减少了87.01万元,下降了4.1%,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03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5.15万元,比去年减少237.1万元,下降14.67%。原因是农村低保、社区专职人员报酬等项目支出减少,以及将208高龄生活补贴功能科目调整为2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420万元,比去年增加420万元,增加100%,原因为调整功能科目编码(将208高龄生活补贴功能科目调整为210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15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84.41万元,较上年减少75.5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6万元,较上年减少12.08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43.68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5.15万元,其中:(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4.41万元,较上年减少75.5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7.06万元,较上年减少12.08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3.68万元,较上年减少0.5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6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07%;公务接待0.86万元,较去年无减少0.04万元,下降4.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参加车改,无购车计划。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7.2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原因是新增杨陵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48.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12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68.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附件: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