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充分发挥我区文物资源重要价值,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印发《杨凌示范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杨陵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保护利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使文物工作成为促进杨陵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需要、传承弘扬华夏农耕文化的积极力量。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围绕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编制,全文共分三个部分和一个附件: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我区推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开展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我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的十条具体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部门联动、督导落实等方面为方案实施提供了保障。附件是杨陵区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我区文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工作机制。
其中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是该方案的重点内容。根据中省、示范区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任务分解细化为十条贯彻落实的具体内容和措施,一是夯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二是实施文物平安工程,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四是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五是建立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六是大力推动文物活化利用,七是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基础,八是加强青少年文化遗产教育,九是做好文物普法宣传教育,十是加强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这些十条任务具有指导性,也很具体,将成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