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2024—2025年秋冬季清洁取暖能源替代补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依据
《关中重点片区清洁取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24〕1832号)、《陕西省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陕财办资环〔2023〕59号)、《杨凌示范区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杨管财发〔2023〕460号)。
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进一步优化全区清洁取暖体系,持续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冬季取暖清洁能源全替代,为我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提供保障。
三、文件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多元化清洁取暖方式,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替代水平,对符合规定的改造户按照600元/户/采暖季标准,据实发放,最高不超过600元/户/采暖季。补助时限为2024年11月15日—2025年3月15日(采暖季)。补助发放方式为由国网杨凌供电公司或杨凌天然气公司根据补助户实际用电量或用气量将补助代发放至群众电卡或气卡中。为保障补助政策顺利实施,各镇办做好清洁取暖运行补助户数摸底工作;发改局落实运行补助资金发放主体责任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国网杨凌供电公司、杨凌天然气公司按照协议准确统计采暖季期间用户实际清洁能源用量,及时将电量或气量补助至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户电卡或气卡中;财政局做好补助资金下达及绩效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补助政策宣传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