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采购办发[2019]2号
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陕西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编报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转发你们,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请按照以下要求遵照执行。
1. 我区执行设区市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2. 执行时间从2020年1月1日开始。
3.各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认真编制2020年采购项目预算,于12月30日前将《杨陵区2020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报送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含电子稿和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原则上没有采购预算,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附件:1、《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联系电话:87015694 联系人:张静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