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就业创业 / 正文

区委办、区政府办 关于印发《杨陵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杨办发〔201564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杨陵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区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杨陵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杨陵区委办公室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6日    

 

杨陵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培育更多的创业主体,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2015年区委八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关精神为指导,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以激发各类创业主体创新潜能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全区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目标任务

积极构建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健全政策体系,降低门槛、放宽领域、优化环境,充分撬动大学生、职业农民、返乡人员、复退军人、失地农民等创业群体的创业热情,大力实施创新创业589计划,构建5类创新创业载体,培育8类创新创业主体,加大9类创业政策支持力度,鼓舞全区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并扶持其成功创业,年内建设9个创业基地,新增创业600人,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创新创业热潮。

二、主要工作

(一)构建创新创业载体

1.加快一园一中心建设。一是创建杨陵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解决场地、资金等发展难题、扶持大学生、各类青年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带动就业;二是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用于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等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团区委,区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妇联、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办

2.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与大专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电商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传授网店创业技巧和营销技能,培养10名以上农村、社区网店和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电商创业者,为电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区中小企业局要以智慧杨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科技局、农林局

3.建设创业特色基地。积极规划建设一批创业示范基地。五泉镇结合省级示范镇建设和一镇一村规划,加快蒋周李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揉谷镇做好职业农民创业示范园建设;大寨街道办加快建设黎陈创业示范村;杨陵街道办在做大做强崔西沟农家乐的同时,总结成功经验,打造马家底创业示范村;李台街道办按照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要求,将五胡路打造成失地农民创业示范街。

责任单位:各镇办

配合单位:团区委,区人社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农业局、残联、妇联

4.发展一村一品示范村。在全区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编制示范村规划,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农户围绕经济林果、传统家庭作坊、农家乐等主导产业发展,各镇分别建成1-2一村一品示范村,实现示范村70%以上农户从事一项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农林局、妇联,五泉镇、揉谷镇

5.加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区内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社会投资型和多元合作型创新创业基地,为两所高校和驻区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中试基地和服务平台。对效益好的基地,按入驻创业项目数量及孵化效果,由区财政给予创业扶持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园区办、农业园区办,杨陵街道办、大寨街道办

(二)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1.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积极与区内高校对接,成立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信息公布、政策咨询、项目指导等服务,在创业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上给予支持。鼓励大学生发挥专业特长,依托区内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发展电子商务、小微企业、文化创意、商贸流通等项目。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政策引领、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的大学生村官创业模式。2015年,引领50人以上大学生创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区中小企业局、妇联、工会

2.鼓励失地农民创业。加大失地农民创业培训,开展分领域、分专业的各类培训,把创业培训与创业项目、工商注册、融资贷款、后续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实行项目选择、培训指导、贷款扶持、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失地农民创业就业能力。鼓励失地农民发展家政服务、餐饮、个体工商等项目。各镇办在本辖区内寻找、培养5名以上乡村能人作为创业经纪人,负责内引外联,传递致富信息,打开产品销路,引进创业项目,每名经纪人当年促使生成新创业户5户。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

3.鼓励职业农民创业。按照区域化布局、特色化开发、产业化推进、品牌化营销的发展思路,加快建设揉谷镇职业农民创业示范园,制定扶持政策,引导一批职业农民入驻创业园从事种植、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休闲农业等产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2015年,引导50名以上创业职业农民入驻创业示范园,带动300名以上失地农民就业。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园区办、各镇办

4.鼓励中高级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以优先支持创新创业人才的科技成果转化、对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简化落户手续等举措,促进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在杨陵创业。加强与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校院地合作,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区孵化或成果转化。2015年,培育创新创业团队12个。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中小企业局、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办

5.鼓励返乡人员创业。按照省级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工作要求,多举措鼓励返乡人员创业。构建杨陵籍在外人员信息网络平台,由区人社局负责定期提供创业指导目录、创业市场动态、创业服务指南等公共信息。各镇办要对在外经商、务工等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登记,并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返乡人员在技术、资金、市场经验上的优势,帮助和引导其回乡领办、参与创办各类企业和经济实体,吸收本地用工,支持家乡发展。2015年,吸引30名以上返乡人员在区内实现创业。

责任单位:各镇办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

6.鼓励巾帼创业。积极宣传妇女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加大妇女创业培训力度,开展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对接、融资担保、市场开拓等服务工作,引导女大学生、女农民工、女农村能人以及失地、失业等各类妇女群体创业。2015年,鼓励引导50名以上妇女发展现代农业、家庭作坊、家政服务等项目。

责任单位:区妇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各镇办

7.鼓励残疾人创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动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区残联要筛选一批适合残疾人的创业项目,并有针对性地对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进行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创业就业能力。2015年,扶持20名以上残疾人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区残联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各镇办

8.鼓励计生家庭创业。大力开展计生家庭创业工程,不断培育典型、总结经验,整体推进,吸引计生家庭踊跃投入创业致富,带动更多家庭创业发展。2015年,全区将扶持50户计生家庭实现创业,发挥计生家庭成功创业的示范作用。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各镇办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加强创业培训工作。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各单位培训资源,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的大培训格局。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2015年免费培训1000人次以上。成立创业帮扶导师团,加强师资队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田头等活动,提升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团区委,区科技局、农林局、中小企业局、残联、妇联,各镇办

2.实行创业基地入驻优惠政策。入驻一园一中心的初创企业,均享受一补一助八免优惠政策,即:在为期两年的孵化期内,享受生产、办公、经营场地租金补贴;协助申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区人社局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论、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团区委,区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办

3.实行小额贷款贴息。对区内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自主创业的城乡居民在规定额度内给予25—8万元创业促就业小额贴息担保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按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邮储银行、农商行

4.实行创业一次性资助。对大学生、失地农民等创业主体成功创业(在本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向区人社局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并已办理合法工商登记手续的从事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区残联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补助3000-5000元。对有创业项目、经营场所并办理合法工商登记手续的从事自主创业的计生困难家庭,区卫计局一次性给予每户2000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计局、残联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5.强化镇办创业服务职能。各镇办建立一站式业务代办制度,以企业所在辖区划分,帮助初级创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法人证书、资格准入等有关手续,将创业者从复杂的手续办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各镇办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6.实行创业场地补贴。20151月起,正常运营的政府主导型、社会投资型和多元合作型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进驻10个以上(含10个)项目的,区政府给予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7.实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区内初创企业吸纳杨陵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和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向区人社局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由区政府财政预算列支。企业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8.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拓展创业主体发展空间。放宽创业者办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允许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除经营涉及国家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外,允许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公司注册资金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依法申请登记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9.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宣传、创业项目征集和创业者贷款贴息等。同时,整合人社、科技、中小企业、残联等职能部门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2015年,财政预算列支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万元、贷款贴息20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农业局、科技局、卫计局、妇联、残联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成立杨陵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农工部、区人社局、发改局、督考办、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财政局、工商分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办、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区内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全区工作的推动协调、指导、政策落实、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各镇办、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二)营造创业氛围。各部门、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全民创业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设网络专栏等形式,加大创业政策宣传,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榜样效应,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区蔚然成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三)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各镇办要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多设路标、不设障碍的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依据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并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裁量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消除投资创业的隐性障碍。

(四)强化督促考核。各部门、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的协调督促力度,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区督查考核办要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进行考核。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杨陵区201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任务分解表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