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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群众文艺作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

各镇街道文化站(分馆)、各文艺团体: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月21日正式发布,《意见》对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进行了细致部署,勾勒了新时期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新图景,同时对我国开局“十四五”、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征程意义重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文艺工作者的政治担当和社会责任,挖掘一批反映新农村建设的优秀文艺作品,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工作要求,决定开展陕西省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作品以新农村建设当中所涌现的动人事迹为对象,凸显在乡村振兴当中农民的新生活,表现新时代农民的精神风貌。同时,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使之焕发新活力,引领农民道德新风尚。 

二、作品要求 

(一)剧本要求立意新颖,感情真挚,具有一定思想性、文学性。 

(二)文体为“小戏、小品”,文本字数不限,要求长短相宜。

(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套改等侵权行为。 

三、征集方式 请各镇街道文化站(分馆)、各文艺团体积极宣传,做好组织工作,认真审核,推优选精,统一于9月15日之前将优秀作品报送表(见附件)电子版、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推荐的优秀剧本(后附创作者简历)等资料发送至箱:623112895qq.com,我馆将组织专家统一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上报。 

联系人:翟亚欣 

电 话:13572540811。 

附件:优秀作品报送表

杨陵区文化馆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