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运输准运许可 |
设定依据 |
《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第53条,“建筑工地、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施工单位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处理方案”;《杨陵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通知》(杨政办发[2014]88号),“散装物料运输实行申报核准制度” |
申请条件 |
取得车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资格,在本市登记注册的车辆,即闽A牌照,车厢密闭,且具有自卸功能。 |
办理资料 |
1.提交统一格式的《运输车辆准运证申请表》;2.车辆行驶证(留存复印件);3.道路运输证(留存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机构代码(留存复印件);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留存复印件);6.运输建筑垃圾的需提交运输企业与建设(拆除)单位签订的委托清运合同。 |
办理流程 |
详见附件二 |
办理地点 |
杨陵区农科路南段福利院西侧杨陵区市政管理局四楼环境卫生服务队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18:00 |
联系电话 |
87018741 |
法定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附件 |
一、运输车辆准运证审批表 二、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运输准运许可办理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