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价发﹝2016﹞2号
杨陵区物价局
关于报送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陕价证发﹝2016﹞6号)要求,杨凌示范区发改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6﹞6号)文件精神,我区已取消了收费证及年审制度,同时建立了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省及示范区政策,现就2015年度收费统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收费单位于6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收费台账、2015年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年度收支情况、年度收费情况分析报告报送杨陵区物价局。
(一)2015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1、收费单位基本情况;2、收费文件依据(复印件)及收费项目变动和标准的执行情况;3、收费票据使用情况及年度会计报表;4、收费公示情况;5、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和“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两份表格请登陆杨陵区发改局门户网站http://fgj.ylqzfw.gov.cn/进行下载填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我局将按照省局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多元化收费评估制度”的要求,对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请各收费单位做好收费评估前的自查准备工作。
资料报送至:杨陵区物价检查所(区政府前楼三楼东)
电话:029-87012365
附件: 1.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
2.2015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二)
杨陵区物价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