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杨安监发〔2016〕11号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杨陵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效能,推进简政放权,更好地为镇办行政管理服务,我局决定将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许可所在地(镇、办)安监站。
各镇办安监站要严格按照安全准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尤其是要认真执行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依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得到落实。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杨陵区安监局下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流程图
2.杨陵区安监局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杨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