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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财政性小额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办法

一、财政性小额资金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投资在法规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

二、财政性小额资金建设项目采取邀请竞标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如下:

1、建设单位负责提前办理建设项目立项、规划建设手续。

2、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项目投资预算和招标文件,投资预算须送交审计局进行审计,审计价作为竞标最高限价。

3、建设单位书面发函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到区招标办报名参加竞标并领取招标文件,竞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及安全B证和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结果。

4、建设单位填写招标审核表,经建设单位法人、招标办负责人和区级主管领导审签后交区招标办备案。

6、竞标由区招标办组织,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建设单位参加。

(1)建设单位介绍竞标单位资格审查和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2)招标办及参加单位现场复验竞标单位资质。

(3)发改局介绍项目立项情况。

(4)审计局宣布竞标最高限价。

(5)竞标单位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当场公布竞标单位报价,按照报价最低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5)现场填写竞标结果确认表,参加单位和中标单位现场签字确认,确认表由建设单位和区招标办存档备查。

(6)建设单位按中标价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送纪检、发改、财政、审计、住建局存查。

附件:杨陵区财政性小额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审核表

 


杨陵区财政性小额资金建设项目招标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