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法定依据 |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申报材料 |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审核表(原件)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原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质量合格文件 (1)建设工程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4)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5)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评估报告(原件) 6、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原件) 7、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原件) 8、电梯验收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原件) 9、分户验收资料(原件) 10、节能验收备案表(原件)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2、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4、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合同(原件) 15、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 16、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17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18、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及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9、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 20、工程永久性标牌照片。 21、其他文件 (1)水表、电表、燃气表检定证书;(原件) (2)监理单位出具水表、电表、燃气表在本楼使用数量的证明。(原件)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办理 |
办理地点 |
质安站办公室 |
办理时限 |
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 |
责任领导 |
刘创亮 |
联 系 人 |
马春波 |
联系电话 |
87013259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